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(陆丰市精神病院)建设项目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(陆丰市精神病院)建设项目—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位于陆丰市博美镇光地医院范围内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0313.47 平方米。地上总建筑面积 39513.47 平方米;综合楼为五层建筑,建筑面积 26710.57 平方米;后勤楼为五层建筑,建筑面积为 4729.6 平方米;康复住院楼为 2 层,3 栋总建筑面积为 7758.52 平方米,每栋建筑面积为 2586.17 平方米;设备楼建筑面积 268.78 平方米,地下总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;地下设备房为 652.50 平方米,污水处理池 147.5 平方米(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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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建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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